宋朝最奇葩的刑罚之一,刑具竟然是蚊子
北宋时期的陈州城,湖面波光粼粼,蒲草丛生,荷花盛开,景色如画。这里却有一个被称为“水域”的烦恼——湖里的蚊虫肆虐。每到夏日傍晚,蚊虫如云,陈州城内便会弥漫着熏天的火艾香味。外地人进入陈州,必须习惯火艾的烟熏,否则难以忍受蚊虫的叮咬。这里的蚊虫特别凶猛,咬人无声无息,过后皮肤便会红肿发痒,被称为“飞蛇”。
一到夏季,洗澡时人们必须携带火艾,一手举着在头上绕圈驱蚊,另一手搓灰洗身。稍不留神,蚊虫便会黑压压地落满前胸后背。晚上上厕所时也是如此,人们需一手提裤脱裤,一手拿着火艾甩动以防蚊虫叮咬。这里的火艾一直十分畅销。
当地的知县贾某却是个刁钻毒辣的人物,他搜刮民财不择手段,被人们戏称为“花脚蚊子”。每到夏天,他便利用人们对火艾的需求,独家经营火艾生意,不准外埠或本地客商在此出售火艾。贾知县以此年年获利丰厚。因为火艾生意成本小获利大,商人和村民偷偷出售火艾,但凡被抓到,就会受到贾知县的独特惩罚——蚊刑。
蚊刑是一种残酷的刑罚,让人把罪犯衣服扒光,然后绑起来放在船板上,送到湖心。受刑者若在天明时还活着,算是罪有应得;若命大不死,当场放生。但大多数受蚊刑者都坚持不到天明,便因浑身浮肿而丧命。
贾知县用蚊刑严惩土匪和惯偷。虽然商人和村民对贾某无可奈何,但土匪们却不好惹。他们曾扬言活捉贾知县后,也要让他尝尝蚊刑的滋味。
故事发生在一个七月盛夏的夜晚,土匪们夜袭县城并成功绑走了贾知县。他们带着贾知县来到一处偏僻地方,推出他并决定用蚊刑惩罚他。贾知县被扒光衣服后绑在船板上放入湖中。
时值盛夏,蚊虫极多,贾知县身上很快落满了蚊虫。但他却一动不动,任凭蚊虫叮咬。一夜过去,天亮了,众匪以为他已经死了,松开绳索后却发现他安然无恙地坐了起来。众匪惊讶不已,询问他如何熬过一夜。贾知县笑着说:“蚊子是懒虫,只要吃饱喝足就会去睡觉。我一夜不动,没敢惊动它们,这样一来,后续的蚊子就过不来了。”他解释道:“这就叫逆来顺受。”
匪首虽然起初愤怒,但听了贾知县的解释后不禁惊叹不已,最终放了他。贾知县用智慧和幽默化解了一场危机,他的智慧和逆来顺受的态度令人印象深刻。这个故事不仅引人入胜,还传递了一个深刻的道理:有时候以柔克刚、顺应自然规律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