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同意的8万班费为何引质疑
近日,安徽铜陵市的一位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发表了自己的疑虑:孩子所在班级的班费竟然高达每人2000元,一个班级总计收取了八万元。家长们纷纷质疑,一学期的班费为何如此高昂,学校究竟用在了何处?
针对这一质疑,铜陵市办公室迅速回应称,高二(14)班确实收取了每人2000元的班费,总计80元,且是由班级家委会征得全体家长同意后代收的。这一费用的目的是方便家长,减少琐碎费用缴纳次数,集中一次性缴纳的班级代管经费。这一解释并未完全消除家长的疑虑。
在这起事件中,争议的焦点并不仅仅是班费的金额,更是家委会的角色和职能。近年来,围绕家委会的争议不断,主要原因在于其职能的错位。家委会本应成为家长与学校之间的桥梁,参与学校办学管理与监督,建立平等的家校关系。现实中的家委会却往往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家委会在某些情况下成为了“联谊会”,过于关注人际关系而非实质性的教育事务。在我国现代学校制度中,家委会是参与监督办学的重要力量。在实际操作中,家委会往往忽视了其应有的监督功能,而更多地关注于非实质性的社交活动。
家委会在职责上应更多关注与学生利益直接相关的非教育事务,如校服采购、食堂卫生等,而非干预教师的教育教学。教师专业化、职业化发展需要教育自主权,家委会应明确其职责范围,不得干预教育事务。
家委会还需要在维护家长权益的充分尊重家长的合理表达。当家长反映问题时,家委会应督促学校及时处理,而不是限制家长的合法诉求。
为了充分发挥家委会的作用,建立健康的家校关系,必须纠正家委会职能的错位现象。家委会应由全体家长选举产生,对全体家长负责,并定期进行述职,接受家长的监督。其主要职责包括监督和服务两个方面。监督方面,家委会要促进办学公开、透明,对每个学生负责;服务方面,家委会要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利用家长与社会资源,为学校办学和学生发展服务。
家委会还需要充分听取家长意见,允许不同声音的存在,并建立清晰的议事规则。在参与学校管理时,要在听取家长意见的基础上,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决策。家委会的管理必须符合公共利益,不能做出违规、违法的决策。
建设家委会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出家长的声音,维护学生的权利,促进学校规范办学。我们必须以此为出发点和目标,构建家长委员会,建立健全家委会的运行机制。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家校共育,为学生的成长创造更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