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的酒色生活-一边喝酒一边嫖妓
诗人李白,若撇去他的文学才华,单论其生活方式,可谓是个纵情酒色的风流浪子。他笔下的一首诗便生动描绘了他的一次醉意朦胧的嫖妓经历。
在古代中国,的种类繁多,分类方式多样。以服务对象划分,有宫妓、官妓、营妓、家妓、市妓等;以性质划分,有公妓与私妓;以职业性质划分,有歌妓、舞妓、乐妓、优妓等;以年龄划分,有老妓与雏妓等。
宫妓、官妓、营妓与家妓等可归为公妓,主要服务于特权阶层,大多源于暴力压迫,如战争掠夺、罪人妻女的没收等。而市妓、私妓则更多地与金钱挂钩,实现了“金钱面前人人平等”的交易。
歌妓、舞妓、乐妓、优妓等主要以艺术表演为主,辅以卖身。从以艺术为主的到以肉体交易为主的,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这些不仅体现了古代中国的音乐、舞蹈、戏剧水平,也展现了一种特殊的文化,同时反映了古代文人雅士的精神与肉体享受。
提及将分为老妓和雏妓等,我们必须意识到,有些女性甚至在未成年时就遭受了男性的侵犯,而有些女性在年老体衰时仍被迫从事这个行业,这充分展现了生涯的残酷性。
古代的来源主要有三大途径:战俘、籍没和贩卖。是男性用强权、暴力或金钱来践踏女性。宫妓、官妓、营妓和家妓大多是被强权和暴力所夺取,并依靠这些来维持存在,这从她们可以被主人随意买卖、赠送、交换甚至杀害中可以看出。而市妓和私妓则相对“自由”,能够比较“平等”地实现金钱与肉体的交换,这是商品经济的产物。
在汉、唐之际,业逐渐从官方转为民间经营,达到了空前繁荣的程度。达官贵人、文人雅士几乎无不涉足其中,更不用说普通市民了。这个时代留下了许多关于风花雪月的诗词作品,大诗人李白便是其中的典型代表。他的诗描绘了一个15岁的胡族少女,他在玳瑁宴上醉倒,芙蓉帐内尽享欢愉。
到了宋代中期以后,尽管程朱理学的“存天理,灭人欲”的理论逐渐盛行,性禁锢逐渐加强,但实际上高官们大多都有狎邪之好。如苏轼、欧阳修等都曾大肆嫖妓。最离谱的莫过于宋朝的风流皇帝宋徽宗了,他不仅微服外出嫖市妓,还曾因争风吃醋而引发词坛佳话。
明清时期,北京、南京、扬州等地成为妓院林立、妓风大盛的繁华之地。尽管朝廷曾几度严令禁娼,但娼风始终难以遏制。甚至同治帝也曾因微服出宫嫖娼而染病身亡。
从古至今,问题一直是社会的一个痛点,反映了社会的性别不平等和权力的不平等。李白的诗只是其中的一个缩影,更多的故事和悲剧在历史的长河中默默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