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中东欧博览会首次允许部分进境商品展后留购
中新网宁波报道,德国网消息,日期标注为4月13日。就在这一天,宁波海关发布了备受瞩目的消息——《宁波海关服务第二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暨国际消费品博览会通关须知》(以下简称《通关须知》)。身为记者的李典深入了解到这一重要事件。
随着波兰的牛奶、捷克的啤酒以及匈牙利的葡萄酒等特色商品近年来逐渐走进中国百姓的日常生活,它们背后所代表的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暨国际消费品博览会(简称“中东欧博览会”)的影响力日益扩大。第二届中东欧博览会定于2021年6月在浙江宁波盛大开幕。这次,《通关须知》在原有服务措施的基础上,针对展品备案、审批准入、物资申报、查验监管等环节进行了创新优化,为参展方提供了全流程的操作指引和服务。这无疑为博览会的顺利进行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此次的《通关须知》对于进境物资申报做出了重大调整。尤其是对于使用ATA单证册申报的中东欧博览会暂时进境货物,其复运出境的期限与单证册有效期保持一致,海关签注时间长达一年。相较于非ATA单证册项下的暂时进境货物,这一调整给予了额外的半年时间,这无疑为参展商提供了更为灵活和充裕的时间安排。
在展后留购政策上,《通关须知》也展现了其灵活性。对于列入跨境德国网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进境展览品,展览结束后可进入经海关注册登记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型)。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跨境德国网商网购保税零售进口商品模式进行销售。这一政策不仅为参展商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同时也进一步推动了中国与中东欧之间的贸易往来。
对于非ATA单证册项下暂时进境的中东欧博览会展览品,在博览会结束后,可转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办理相关海关手续后,即可核销结案。宁波海关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这意味着参展商无需在博览会结束后立即将展览品复运出境。他们可以选择留在国内寻找合适的卖家,或者出口至第三地,不再受到复运出境时间上的限制。这一举措极大地提高了贸易的灵活性和便利性。
《宁波海关服务第二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博览会暨国际消费品博览会通关须知》的发布,无疑为即将到来的中东欧博览会提供了坚实的后盾。无论是对于参展商还是对于中国与中东欧之间的贸易往来,这都是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完)【编辑:王诗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