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丽娟状告宋祖德博客文章侵犯其名誉
杨丽娟与南方某报新闻报道名誉侵权案后续:被告宋祖德博客争议再起
新快报报道,杨丽娟在成功状告南方某报后,再次将矛头指向知名人士宋祖德,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昨日,这一案件在荔湾区法院开庭。
杨丽娟及其母亲陶菊英认为,宋祖德在其博客上发表的三篇文章——《刘德华的粉丝杨丽娟,别再出来丢脸了!》、《揭露刘德华粉丝杨某之父死因真相》、《强烈呼吁兰州公安拒绝给刘德华粉丝杨某签证》中,使用了侮辱和诽谤的言辞,如“垃圾”、“大便”、“丑八怪”等,严重损害了杨丽娟的名誉。
这三篇文章不仅让杨丽娟遭受了众多网友的谩骂,更在宋祖德的博客上引发了广泛的争议。宋祖德方对此的回应是,他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目的是为了规劝杨丽娟走上正道。这种激烈的言辞真的只是善意的批评吗?
在法庭上,原告李天天律师提供了从宋祖德博客下载的博文打印件作为证据。被告律师对此表示质疑,声称宋祖德写过的文章太多,记不清是否写过这三篇。更令人意外的是,当法庭尝试在笔记本电脑上搜索宋祖德的博客时,已经不见了。
尽管被告律师试图以文章已被删除为由质疑其真实性,但原告方坚持认为,很多网站都转载了这些文章,足以证明宋祖德确实发表过这些言论。庭审过程中,法官还发现了宋祖德的域名被黑客攻击,上面出现了辱骂宋祖德的话,这一幕也为庭审增添了不少戏剧性。
庭审过程中,被告律师援引鲁迅批评梁实秋的例子,声称每个人都有对不道德行为进行谴责的权利。原告方律师反驳称,贬损和谴责是两回事,宋祖德的行为是对杨丽娟人格的侮辱,而且其博客的影响力广泛,给杨丽娟带来了极大的伤害。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我们期待法院能对此事给出一个公正的判断,同时也希望社会大众能理性看待此事,尊重每个人的权利与尊严。毕竟,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不应被他人无端的指责和侮辱。让我们共同期待一个公正的结果。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曹晶晶 芦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