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大学生立遗嘱财产留给朋友 18岁大学生家里还有哪些人?
导读:来自奇闻奇网的小编为大家带来一则关于“18岁大学生立遗嘱财产留给朋友”的最新报道。让我们一同来了解一下此事的详细情况。
近日,一则关于18岁大一新生小红(化名)立遗嘱的新闻引发了广泛关注。刚满18周岁的小红,于12月19日前往上海中华遗嘱库第二登记中心,为自己订立了遗嘱。
在小红的遗嘱中,她希望将自己银行卡里的2万多元留给一位特殊的朋友,这位朋友在她最伤心难过时给予了支持和关爱。虽然她没有把这笔钱留给父母,但小红表示,她以后挣的钱可能会存入这张银行卡,如果资产增多,她可能会重新订立遗嘱,增加遗嘱继承人。
对于小红的行为,她表示立遗嘱并不是生命的终点,而是一个新的开始,她会更加珍惜生活,认真地活下去。
随着这一事件的报道,网友们纷纷发表评论,同时也引发了对遗嘱相关话题的深入探讨。在现实生活中,不乏有人生前订立了多份遗嘱,这就引发了许多纠纷。新的民法典对遗嘱继承进行了修订,使得遗嘱继承更加符合实际情况和人们的真实意愿。
以老王为例,他有一儿一女,名下一房一车。因担心自己去世后孙子没有地方住,老王曾写过几份不同的遗嘱。但最终,在公证处的公证遗嘱以及后来由老友代写的遗嘱之间,产生了冲突。当老王去世后,他的儿女发现了三份遗嘱,引发了一场遗产争夺的官司。
根据最新的民法典规定,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这意味着老王的三份遗嘱中,最终的遗嘱将具有法律效力。专家指出,这一规定的目的是实现遗嘱人的意思自治,充分尊重遗嘱人自由处分财产的遗愿。
民法典还规定了六种遗嘱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及公证遗嘱等。新增的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使得遗嘱的法定形式更加丰富,满足了民众对遗嘱形式多样性、便捷性的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民法典的立法本意是为了实现遗嘱人的意思自治,但订立遗嘱仍然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并在订立时有见证人在场。这一规定旨在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小红立遗嘱的事件引发了我们对遗嘱相关话题的深入思考。随着观念转变和社会进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遗嘱的重要性。通过合理规划人生,我们可以更好地珍惜身边的人和事,实现自己的意愿和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