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地重复交医保怎么办
陈先生,今年四十岁,来自江西省南昌市,他的故事颇具代表性。自2015年起,陈先生前往广东省的东莞市工作,并在此地缴纳了养老保险。今年春节回老家时,他发现之前工作的公司仍在为他缴纳养老保险,且尚未办理停保手续。这意味着,从2015年至今,陈先生在南昌和东莞两个城市都缴纳了养老保险。
那么,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不禁要提出几个问题:
问题一:重复缴纳的养老保险该如何处理?是否可以累计或是退回?
问题二:在重复缴纳的情况下,陈先生未来的养老金该如何计算?
社保姐姐来为大家解答这些问题。对于问题一,重复缴纳的养老保险年限是不能累计的。陈先生应尽快与前公司联系,办理停保手续。他可以选择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将南昌的社保关系转入东莞,由社保局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其余关系予以清理,并退回重复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
对于问题二,每个人在退休时,只能在一个地方领取养老金。陈先生即使在两个参保地都满足条件,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地方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
而除了陈先生的个案,全国范围内存在的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三大医保的重复参保人数超过1亿人,造成了每年财政无效补贴200多亿元的情况。这其中存在几个“怪现象”:
一是参保种类繁多,让群众难以甄别哪种更划算;
二是医保种类多且运行封闭,如“新农合”医保只能在乡村医疗机构使用;
三是部门利益作祟,部分地区争夺参保资源;
四是多头管理、信息不共享,如医保由卫生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管理,导致信息不连通,使得重复参保问题突出。
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整合医保资源,实现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异地转移;二是整合管理资源,打破地区分割和利益壁垒,实现医保信息互联、互通与共享。目前,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合并工作正在推进,但仍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人社部正在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以确保每个参保人有唯一标识与编码,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全国联网、数据共享。虽然工作量大、时间紧迫,但整合进程亟待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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