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起城管委行政处罚权划归城管局
标题:北京市城管委行政处罚权正式移交城管局,开启城市管理新篇章
近日,北京市颁布了一项重要决策,旨在全面提升城市管理的效能与品质。自今日开始,城市管理部门行使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正式移交至城管局,这一变革性举措标志着北京市城市管理的全面升级。
此次决策中,变化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自2017年12月1日起,城市管理部门(城管委)及园林绿化部门的相关行政处罚权正式移交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城管局)。这一调整不仅涉及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更关乎城市管理的全面优化。相关部门的“三定”方案调整工作以及下放行政处罚权相关工作,将由机构编制部门在三个月内完成。
为了更有效地实现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和市区两级的合理配置,规土、住建部门将在2017年12月31日前确定各自执法机构整合及下放行政处罚权的工作方案。这些方案的实施将在三个月内完成,确保行政处罚权在部门内部的顺畅运行。
随着国家和本市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推进,未来还将适时将规土、住建部门全部行政处罚权以及水务部门的城市节水、给排水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划入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这一逐步扩大行政处罚权范围的决策,旨在更好地适应城市管理的新需求,提高城市管理的效率。
城市管理领域部分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后,城管局将依法行使与划入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权。为了确保行政权力的透明和公正,机构编制部门将联合法制等部门按照权力清单动态管理相关规定,及时调整行政处罚权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在行政处罚权划转期间,各部门需紧密配合,确保工作无缝衔接。行政处罚权划出部门将作为工作衔接的主责部门,主动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进行工作交接。为了防止出现执法空档,各部门需按照要求完成行政处罚权划转及执法人员、执法装备的交接工作。对于在落实行政处罚权划转工作中表现消极、推诿扯皮的部门和人员,将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这一重大决策的实施,无疑将为北京市的城市管理带来全新的气象。通过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将大大提高城市管理的效率,使城市管理更加有序、高效。这也对城管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其能肩负起新的使命,为北京市的城市管理贡献更大的力量。(记者 李泽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