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时评:司法守护了见义勇为的底线

美女明星 2025-08-26 06:18www.zydelig.cn娱乐爆料

在繁忙的国道上,车水马龙,侯振林老人却毅然决然地救起了一名身处危险之中的小女孩。众多车辆纷纷注意这一英勇举动,纷纷停驻或减速。侯振林并未选择这些看似安全的道路,而是怀抱小女孩继续穿越马路。这样的选择无疑加大了交通事故的风险。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规定,他的行为似乎有违法的嫌疑,似乎应当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侯振林并非普通行人,他是一位在紧急关头勇敢施救的英雄。面对身处高度危险中的小女孩,他毫不犹豫地伸出援手。尽管小女孩已经被抱起,但危险并未完全解除。在这种瞬息万变、紧张万分的情境下,苛责一个老人没有保持理性,选择最合理的避险方式,无疑是冷漠且不近人情的表现。

我们的法律法规始终站在鼓励和保护见义勇为行为的一边。在《民法总则》的立法中,为了激励人们的见义勇为行为,已经删除了因重大过失担责的内容。对于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而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一立法明确解除了见义勇为者的后顾之忧。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也规定,对于提供证据证明机动车因救助危难或紧急避险造成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核实后予以消除。这些“免责”规定的实质是为了立法阻却见义勇为行为的“违法性”。

司法是正义的底线,也是见义勇为的底线。在这起事故中,香河县人民授予侯振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给予了证书和五万元奖金。这些暖心的举动给了侯振林老人的亲属极大的安慰。关于是否应该担责的争议并未完全平息。一审和二审法院明确表明,侯振林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无需承担法律责任。适当的经济赔偿不仅是对老人及其亲属的法律救济,更是对所有见义勇为者的支持和鼓励,传递出鼓励见义勇为的强烈司法信号,有助于弘扬社会正气,保护公众利益。

我们身边不乏因见义勇为而“流血又流泪”的怪现象。为了激浊扬清,纠偏正向,我们需要社会的道德支持,同时也需要立法和司法的坚定支持。例如,24年前的一桩事件中,一位男子见义勇为被刺数刀后未获感谢,近期他向被救女子索赔10元得到了法院的支持。这次法庭的终审判决,侯振林老人的儿子表示,“法院能给出这样的判决不容易,也算给老爸一个交代了”。司法的坚守不仅给了他们一个交代,也给了全社会一个明确的交代。通过这样的事例,我们不难看出司法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见义勇为者权益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作者柳宇霆,系法律学者)

Copyright © 2019-2025 www.zydelig.cn 娱乐爆料 版权所有 Power by

休闲娱乐,明星走光,明星床戏,免费音乐,娱乐爆料,明星潜规则,影视娱乐,明星换脸,八卦娱乐,明星淫梦,欧美娱乐,明星裸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