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网络犯罪黑手伸向青少年
现实版《少年的你》:网络霸凌未成年人案件引发深思
正值暑假,青少年们在网络上活跃,一些青少年却被所谓的“网赚”机会所吸引,误入网络犯罪的陷阱。近日,一起涉及网络霸凌未成年人的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在深圳市,一名刚上初中的女学生佳佳(化名)因误解而遭受网络霸凌。与同学发生误会后,恶毒的言论和不实文章在多个微信公众号上被发布,迅速在同学间传播,给佳佳带来了极大的痛苦。
经警方调查,这些不实文章是由深圳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长沙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发布的,这两家公司均由湖南男子文某某经营。据负责办理该案的深圳市光明区检察院检察官张恒莉介绍,该团伙利用校园矛盾和感情纠纷等题材发布文章,通过“有偿删帖”等方式获取非法收益。
这实际上是一种新型软暴力犯罪,网络团伙利用网络的隐秘性和犯罪成本的低廉性实施犯罪,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和名誉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伤害。2020年底,文某某被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两名团伙成员也分别被判处7个月有期徒刑。
令人担忧的是,这些网络违法犯罪团伙往往利用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贪小利”“见识浅”的特点,以“网赚”的谎言诱骗他们成为帮凶。近期,广州警方打掉了一个恶意索赔犯罪团伙,该团伙利用未成年人的特点,不断灌输不正当的牟利方法,发展下线,扰乱网络传播秩序。
专家认为,此类案件暴露出网络违法犯罪团伙向青少年群体蔓延的趋势,严重扰乱线上线下社会秩序,严重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对此,需要加大打击网络犯罪黑灰产业链的力度。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万勇建议,应进一步提高治理网络黑灰产的法治化水平,筑牢“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的思想意识底线,将每个人的网络行为纳入法律框架之内。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也开展了“秋风2021”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自媒体扰乱网络传播秩序等活动,保持对“网络水军”“黑公关”的高压态势。
张恒莉认为,相关互联网内容平台要增强自我监管意识,完善投诉反馈渠道,遇有举报信息应及时受理核实,涉嫌违法的要向有关部门及时报案。针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应当突出法律的保护功能,让未成年人遇到侵害时敢于、懂得运用法律保护自己。
这起现实版的《少年的你》让我们深刻认识到网络霸凌的严重性,以及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和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性。我们呼吁全社会共同努力,为青少年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