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男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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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
关于离婚协议中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我在协议中有权随时探望子女,但现在孩子的父亲和奶奶都不允许我单独带孩子出去。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律师答复: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具体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和时间,应该由双方共同协商。建议您在探望时,如需要单独携带孩子外出,可以向对方沟通告知具体原因、目的及事项,以消除对方的顾虑。如果对方没有合理理由而拒不配合,您可以尝试通过报警的方式寻求帮助。但请注意,警察的主要作用是调解,不能进行强制。如果对方的阻拦行为严重影响了您的探望权行使,您可以考虑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协助行使探望权。在取得生效的民事判决后,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对拒不协助您行使探望权的个人或组织采取强制措施,从而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咨询二:
离婚后才发现前夫早已出轨,离婚时他与小三的孩子都已经四个月大了。请问这种情况前夫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我是否可以再要求赔偿?
律师答复:
面对这种情况,您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是刑事责任方面,如果有证据证明您的前夫在离婚前与其他异性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您的前夫可能涉嫌重婚罪。您可以搜集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您前夫的刑事责任。其次是民事责任方面,如果您的前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重大过错,您可以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如果有证据表明您的前夫在离婚过程中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您还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并有可能让其少分或不分财产。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年修正)第二百五十八条明确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其中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第一千零九十二条明确了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