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路、州、县三级都是怎么划分的呢?
进入封建社会后,专制主义的构建不仅体现在中央政权的高度集中,更在于地方权力向中央的汇聚。郡县制,作为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行政纽带,深刻体现了这一历史时期的政治特点。西汉时期,在推行郡县制的辅以封国制,这一变革导致了王国问题的凸显,对中央集权构成了严重威胁。地方行政区划由此前的郡县两级转变为州、郡、县三级制。
历史长河中,地方行政机构的层级经历了多次演变。我们见证了郡县制、州县制、路府州县制等多种形式的变迁。宋初的地方制度,虽大体沿袭唐五代旧制,但也有所创新。在州县基础上,“路”作为新的行政单位应运而生,使得地方行政体系更加细化。
县,作为地方行政区划中的基层单位,其规模与现今的县城相差无几。自先秦以来,县的行政架构得以保留,区划基本保持稳定。宋时的县城,其“一把手”便是县令,相当于如今的县长。除了县令之外,还有县尉和主簿等副职。其中,县尉负责司法工作,类似于现代的公安局长。而随着人口的增长和行政需求的增加,一些大县还增设了县丞,辅佐县令处理政务。
提及“县令”与“知县”的差异,两者虽常被百姓统称为“县令”或“青天老爷”,但从职责上却有着明显的不同。《长编》中的记录揭示了这一差异:知县事是朝廷调遣到地方协助工作的官员,属京官;而县令则是常驻县城的长官,属于地方官。
州,作为比县更大一级的行政区划,往往包含多个县。州的由来可以追溯到秦汉时期的郡县制。隋唐之后,郡被州所取代,并设立了刺史来管理州务。宋朝立国后,吸取了五代乱世的教训,改革了地方行政制度,削弱了地方官的权力。在宋朝以后,增设了知州一职。知州的职能与知县相似,都是皇帝派到地方的文官,旨在监督州县行政,增强朝廷的控制力。
除了州、县、路之外,宋代还有一种特殊的地方行政机构——军。早在五代时期,“军”作为军事区域出现,负责管理地方的军事工作。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军”逐渐演变为行政区域的一部分。在宋朝重文轻武的背景下,“军”更是融入了地方行政体系。宋代保留了唐代的节镇并增设了部分军号,“军”在此时已不再仅仅是节镇而是节度州。还有县级“军”,其负责一县或几县的军事工作但行政级别高于县。这一设置多存在于边境、关隘等军事要冲地区以应对突发状况满足对外战争的需求同时位于边境的军也能及时响应朝廷调度抵御侵略者对于那些设置在关隘地区的军它们的主要任务是防止流民及流寇弹压民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