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使用分封制建立汉朝,留下了哪些隐患呢?
封建制度,乃是一种以共主或中央王朝为核心,通过分封领地给宗室成员、王族及功臣的政治制度。在这一架构下,农民耕作土地所有者之田地,并将大部分收获作为地租上交给封建主。其上层建筑显著特点即为等级制度鲜明的封建国家。而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则侧重于维护封建制度与等级制度,并大力宣扬传统道德。
中国的封建制度形成于公元前11世纪,至秦朝统一六国后逐渐走向终结。历经秦朝的统一,对中国历史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秦朝的暴政亦导致了农民起义的爆发。随着秦朝的覆灭,新的王朝崛起,其中之一便是汉朝。在治理国家的过程中,汉朝沿袭了部分秦制,但亦有诸多变革与创新。
其中,刺史制度的设立便是汉朝的一大创新。皇帝在各州设立刺史,并派亲信担任此职,以全面监察各地的郡守和王国丞相。虽然刺史的官阶不及郡守和王国丞相,但其作为皇帝亲派的钦差大臣,具有相当的威严。这一制度的设计巧妙在于互相牵制,使任何一方向都无法轻举妄动。
随着时间的推移,刺史制度发生了变化,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力逐渐减弱。当时,刺史被赋予了行政权和军权,成为地方的州长官,互相牵制的局面不再存在。各州都拥有一定的实力,中央难以掌控,最终导致了汉末的军阀割据。
汉朝还并存着郡县制和封国制。王国与地方割据的差异不大,而侯国则受到所在郡的监督。刘邦在建立汉朝后,吸取了秦亡的教训,认为分封是必要的。同姓可以封王,但外姓则不可。王国的军队由自己招募,官吏自行委派,还可自行铸造钱币。若运气好,拥有矿山的话,所管辖的王国可能比中央还要富有。
刘邦生前曾规定只有特定的人才能够封邦。若有异性称王,诸侯可以联合击之。在历史上,真正异性封王的人极为稀少,大多只是追封。如大家熟知的抗金英雄,死后多年才被追封为王,这仅为名义上的追封,并无实际意义。
除此之外,郡王和亲王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功臣可以被封为侯,分为县侯、乡侯、亭侯三等。县侯可以享受全县的租税,但无权治军治民。乡侯、亭侯的封地逐渐减小,地位下降。面对王族与中央之间的明争暗斗,中央依旧受到威胁。
刘邦可能难以想象,在他有生之年,王族还算安分,但他死后,这些问题逐渐浮现。如后来的事件所示,虽然用武力暂时镇压,但遗留的弊端终究会再次爆发。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