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卫所制是如何划分级别和称谓的?为何到明
在古老的军事体系中,卫所制以其独特的运行方式,构成了明代军事的基石。这一制度,源自朱元璋起义时期对军队有效组织和管理的需求,并在其登基后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
卫所制,如同一种精密的军事机器,有着严密而准确的运行规范。其结构以十户、百户、千户和万户为单位,组成金字塔形状。在这金字塔的底部,是由小旗组成,每个小旗由十人构成,而总旗则统领五十人。百户所则是由一百二十人组成,长官为百户。进一步,十个百户所组成千户所,长官为千户。五个千户所聚成一卫,长官是卫指挥使。这些层级之上,是省级军事机构都指挥使司,最高军事机构则是大都督府,分为五军都督府,分管全国所有的卫所。至于全国军人的总数,如同秘密一般,连兵部的最高长官也不知道。据史书记载,明朝初期的军队数量庞大,达到了约一百八十万,而在明朝中后期更是增加到了二百八十万以上。相较之下,现代中国海陆空三军人数约为两百万,足以看出明朝军队的规模之庞大。
卫所制并非凭空构建,它也借鉴了唐朝的府兵制。唐朝府兵制拥有独立的军籍和寓兵于农的特点,这些特点在卫所制中也有所体现。卫所的军户是世袭的。在明朝初期,军户由农民起义士兵、投降的元军以及被判充军的犯人等组成。他们拥有独立的军籍系统,与普通民众严格区分。一旦成为军户,其后代也将继承这一身份。卫所的经济来源主要依靠军屯,即寓兵于农。朱元璋供养军队的理念是军队自给自足,他规定卫所军队中七成用于屯田,三成用于守城。这样的安排有利于荒地的开垦,使得明朝初期的经济在战乱中得以复苏。在边疆地区,屯田还兼具行政管理的功能,因为边疆通常不设置州县,卫所直接行使行政管理职能,有助于加强对边疆的统治和管理。
卫所制也存在一些缺陷。军户世袭使得制度较为封闭,有些被判充军的人的后代也不得不戍边,这导致了大量的军士逃亡。军中腐败严重,士兵受到官吏的压榨和勒索,逃亡现象也十分严重。到了明朝中期以后,这一问题愈发严重,需要通过其他方式来补充军队的不足。尽管如此,卫所制在明朝历史中依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以其独特的运行方式和管理模式为明朝提供了强大的军事支持,确保了国家的稳定和安全。这一制度的影响深远至今仍然值得我们研究和探讨其背后的历史意义和价值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