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尼姑为何频频红杏出墙?明朝尼姑有多开放
在古老的明朝,对于尼姑的行为规范与道德约束,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弘治七年(1494),官方对尼姑犯奸做出了严厉的惩治条例:对于那些在僧道尼姑女冠中犯奸宣淫者,会在本寺门首枷号一个月,期满后方能发落。
尽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明代的女尼中仍出现了与世间俗人私通的现象。比如饶州有一位女尼,她与士人张生秘密相爱,甚至走到了一起。有人用一首诗来描述这段情感:“短发蓬松绿未匀,袈裟脱却着红裙。如今嫁与张郎去,赢得僧敲月下门。”
这种现象的出现,部分原因在于一些尼姑的出身背景。有些尼寺,原本是贵族家庭的姬妾出家之处。这些从大家族中走出来的削发之尼,尘世情缘难以割舍,甚至做出与人的出格之举。
在永乐年间,有一则故事令人震惊。工匠在修理尼寺时,发现了棕帽和帽上的水晶缨珠。当官员审问时,才得知一位少年因偷入尼寺,被纵欲的尼姑留下,最终因色欲过度而丧命。
天顺年间,还有一位到京城参加会试的举人,被群尼留宿寺中。尼姑们每天出门,晚上再带着酒肴回来与他饮酒取乐。一天,举人产生了恐惧,跳墙而出,已瘦得难以相认。
明人李开先的《新编宝剑记》深刻揭示了尼姑对世俗生活的追求,与史料相互印证。剧中的尼姑虽身居佛门,但内心仍存女子之心。
洪武年间,明太祖得知女僧引诱将官家庭的女性,遂派人暗访并严厉惩处。后来,周孔教在江南巡抚任上,针对假尼行淫之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霍韬任南京礼部尚书时,也着手清理尼姑的不正之风,甚至允许尼姑嫁人。
明人周清原在其小说《西湖二集》中全面评价了尼姑,认为不好的尼姑多于好的。那些不守戒行的尼姑往往哄骗妇人,假至诚假老实。这种担忧在当时文人士大夫中普遍存在,他们将尼姑归入“妖妇”之中,这或许是因为他们为了挽回世风而夸大了尼姑世俗化的危害,但也确实反映出了当时佛教界的实际情况。
在弘治年间,延绥巡抚黄绂奉明孝宗之命处理庵寺中的尼姑,给配鳏士。这一举措大受欢迎,许多尼姑都愿意配合,甚至出现了带着孩子的尼姑在路上跪拜送别的感人场景。这确实表明尼姑中存在着留恋世俗的情结。
明朝时期的尼姑群体在宗教信仰与世俗生活之间徘徊,既有坚守清规戒律的,也有难以割舍尘世情缘的。这种现象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风貌,也展现了人性的复杂与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