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颇族风俗习惯
景颇族,一个独特而丰富的民族,他们的风俗习惯充满着深厚的文化底蕴。虽然山官和富裕户有时会实行一夫多妻制,但在家中,父亲依然被视为家长。当家中只有女儿而没有儿子时,他们会选择招赘,但赘婿并不会改变原有的姓氏。为了延续家族血脉,他们还会收养子嗣,这些养子的权利和义务与亲生子女相同。在财产继承方面,他们实行不严格的幼子继承制,幼子的地位要高于长子。
景颇族的妇女在社会中的地位相对较低。在一夫一妻制的婚姻中,她们仍必须遵循传统的单向姑舅表婚的原则。这意味着姑家的男子必须娶舅家女子为妻,但舅家的男子则不能娶姑家女子。这种特殊的婚姻关系形成了独特的“姑爷种”和“丈人种”的社会现象。尽管青年男女的社交自由,但婚姻大事仍由父母包办,聘礼繁重,甚至有时会发生抢婚的现象。
景颇族没有成文的法律,他们依靠传统的习惯法——“通德拉”来维护社会秩序。这种习惯法与宗教迷信紧密相连,具有强大的约束力。者必须赔偿命金,一般案件输理者需赔偿实物数倍至十倍。无法断定的案件则通过神判来解决。神判的方式多样,如赌咒、鸡蛋卦、斗田螺等。但随着社会的变化,习惯法受到破坏,被某些山官和头人用来为自己的利益服务。
在丧葬方面,除了凶死者火葬和幼殇者天葬,正常死亡者都实行土葬。景颇族的服饰也独具特色,男子喜欢裹白或黑包头,穿着黑色或白衣黑裤,佩带长刀和挎包。妇女则穿着黑色短上衣,围着枣红自织羊毛花围裙,戴着黑红色藤制腰箍和腿箍,还有毛织护腿和各种银饰。
他们的日常生活也丰富多彩。多数地区的人们以大米为主食,少数地区则食用玉米。过去,他们使用芭蕉叶包饭,平均分配,手抓食用。主要饮料是山泉和水酒。猎物是共同分享的,对客人则热情招待。景颇人喜欢嚼沙枝,这是一种传统的礼节。
住房方面,景颇族多住竹木结构的茅屋,呈长方形,屋顶为双斜面。分为上下两层,上层住人,底层饲养家禽家畜。门从两头开,前门供客人进出,后门则禁止外人出入。屋内设有火塘,四周铺篾席,晚间就在席上休息。房屋通常每七、八年重建一次,全寨换工互助,数日即成,并举行隆重的新房落成仪式。
景颇族的风俗习惯是他们特定社会文化区域内历代人们共同遵守的行为模式或规范。这些风俗由于历史形成,对社会成员有着强烈的行为制约作用。它们是社会道德与法律的基础和相辅相成的部分,主要包括民族风俗、节日习俗、传统礼仪等。